(来源:风清海北)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苏省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违规集体决策的问题。该局在党组会上对全市“A级景分辨时预定系统”搭建项目经费运用状况中止集体研讨,并经过集体决策将“采购合格证”直接交给了一家“熟习的企业”。这样的决策,名为集体决策,实为集体违规。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集体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细致表示方式,也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关于规范决策行为、防备决策风险具有重要作用。集体决策能够进步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但假如集体决策只是走过场、做样子、搞方式,那么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将会大打折扣,以至呈现廉政风险。好比,在上述报道中,南通市文广旅局仅以“资金量不大、时间紧”为由就直接将项目交给一家“熟习的企业”去做,理由显然不够充沛,违背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则。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规集体决策案例来看,相关干部违规集体决策的动机各不相同—— 有的以为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集体决策只是走走程序、做做样子; 有的不思索上级的政策规则,以为班子开了会、发了文,决策就是合规的; 有的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为即便“集体研讨”呈现倾向,板子也是打在“集体”身上,妄图规避个人义务; 更有甚者打着集体决策的“幌子”,却干着违纪违法的“勾当”,为个人和小圈子谋取利益…… 这些不同动机的背地,都有纪法观念的缺失和监视的缺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0条规则,违背民主集中制准绳,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给予正告或者严重正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同时,《条例》对违纪的党组织也作出了相应处分规则。刚性的制度,划出了权益的边疆。这既是纠正集体决策中的倾向、坚持党规党纪严肃性的明白请求,也是完成好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正确指导的基本遵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严防集体决策走过场—— ▲各级党委(党组)要实行好主体义务,树牢纪法观念,严厉落实好集体决策各项程序,在集体决策中充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倡议,严防以各种借口打折扣、搞变通; ▲ 指导干部特别是班子“一把手”,更要时辰将纪律挺在前面,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真正做到经过集体决策集众智、定良策、谋展开,提升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完成决策质量的最优化; ▲ 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监视机制,关于发现的违背集体决策程序等问题及时剖析研判、提出合理化改进倡议并敦促被监视单位中止整改,确保集体决策不会变形走样。 END 来源: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 编辑 / 审核:州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