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山西省第一家基层“微法院”黎城(县)法院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上线,小程序对接中国庭审公开网,公众可方便观看在线庭审直播或录播。 按 本文节选自《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第二部分“新图景”之10“法官、信息技术、虚拟法院、在线纠葛处置”。 作者理查德·萨斯坎德,英国大法官首席信息技术顾问。 本书讨论的内容截至2012年5月,许多技术和想象已在中国司法系统成为正在发作的理想。 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 ——法律职业的未来 [英]理查德·萨斯坎德 著 何广越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9月版 1981年,我还是格拉斯哥大学的法律本科生,就写了关于计算机与司法过程的毕业论文。当时我的兴味在于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如何能辅佐以至取代法官的工作。司法技术的潜力和局限不时让我入迷,我也有幸能与英国最资深的几位法官协作,深化思索司法技术问题,特别得益于1998年至今担任英国首席大法官信息技术顾问的阅历。 01 法官与信息技术 法官经常被媒体和小说描写成超脱凡尘的老古板。基于这种见地,你可能会觉得兴隆国度的司法系统都是由最后一批新勒德主义者组成的。事实完整相反。大多数我协作和交流过的法官都是信息技术的坚决运用者,热衷于运用改善他们日常工作的系统,例如电子邮件、文字处置、在线研讨等。 (注:新勒德主义者指反对运用科技产品,以为现代技术会带来严重的道德和社会问题的人) 除了这些初级应用以外,信息技术会如何深远影响法官的工作?1980年代早期,我得出的结论是让计算机完整取代法官的工作,既(技术上)不可能,也(准绳上)不应该。这个结论没有变更。法官审理疑问案件的过程,特别当需求决断复杂的准绳、政策、道德问题时,曾经远远超出了当前及可预见的计算机系统的才干范围。 不外,我置信本书适用于其他律师的一些技术和阅历依然被法官自创。例如第4章引见的合成和多头处置的理念,我觉得没有理由以为司法工作不能被剖析和合成为独立的部分,并在恰当的时分采用其他更高效的方式来处置其中一些任务。 法官们经常通知我他们需求处置成堆的行政工作,而其他人能够替他们处置。同时,至少一部分法官出具的文书(例如法院指令)能够规范化。此外,司法系统显然能从文件组装系统得益,由于文件正式版本会包含不少格式语句,仅略加修正。
2017年4月20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敲响网上庭审办案的第一槌,应用网络远程视频,用时不到40分钟,判决了一场保险合同纠葛案 | 图片来源于北方网 还能够用其他的方式替法官完成初步的法律研讨。在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配备司法助理,曾经在某种水平上展示了这种替代性。 固然给整个司法系统都配备初级律师并不可行,还可选择运用信息技术的创新方式来共享学问与阅历。因而,我呼吁最最少要认真研讨一下合成和分享外包司法工作的范围。资深法官们对我的呼吁持开放态度,我等候着这方面的变革。 至于信息技术,大多数法官能了解的系统都属于“持续性”。但是,还有一类系统——在线纠葛处置——可能会应战传统的司法角色。本章稍后会讨论此类系统。 02 令人失望的停顿 不少国度的司法系统都采用了能够统称为“电子工作”的系统,但这类系统发挥的作用大多令人失望。不满之处在于,关于法官日常管理案件和文书的工作,配备的系统尚不能提供充沛辅佐。 司法体系中“电子工作”这个词具有多种含义。有时这个词同等于“电子案卷”,指与某一案件相关的一切文件都以电子方式提交给法院(“电子提交”),作为电子资料供法官和司法官员运用。还有一些场所,“电子案卷”不只包含电子案卷,还泛指工作流程和项目管理。不论哪个用法更受欢送,后者的普遍定义很好地抓住了世界各地法院技术专家的目的:应用基于信息技术的工作流程或项目管理,改进规范流程和电子案卷,将其流水线化,从而完成更好的文件管理。 过去20年间,英国在电子工作和法院管理方面取得的进步寥寥,已是无可承认的事实。法院大部分工作依然靠劳动力密集、繁琐、纸面的方式展开。假如去法院看一看,会发现他们的工作环境比英国其他普通办公室(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私营企业)效率和自动化水平更低。全国各地的法官都埋怨系统陈旧、工作方式落后、运转成本高、效率低、经常出错和延误。案件当事人也受其所累,从而使司法系统的名誉受损。伍尔夫大法官在1990年代中期《取得正义》讲演中提出一系列的倡议,提升民事司法系统的计算机化水平。简直没有几条倡议完成了。 停顿迟缓有两大缘由:政府与财政投入缺乏,由于他们不把民事司法当做要务;以及司法部一向未能胜利采购和部署大型技术项目。 需求指出,司法系统内部历来不缺乏这方面的远见。历年来,很多有见识的法官、政治家、公务员都表白过用技术改进法院和司法系统的大胆观念。可惜远见有余,执行经费与技术才干缺乏。 但是,至今停顿迟缓不应该阻止我们瞻望改造,即便这一代人做不到,也应该希冀于未来的法律人。 03 行进的道路 假如裁判机构让人轻松担负得起,司法效劳易于获取并快捷完成,那或答应以不用谈新兴技术了。但是往常法院系统已是陈旧不堪了。太多时分这个系统效率低、运转慢、价钱贵。如上一章所述,每年听说有约100万件民事法律纠葛无法处置,而预期会削减的司法援助预算更让状况雪上加霜。普通人——而不只仅是富人——能否还能取得正义堕入了严重危机。不只如此,用成本畸高、火力全开的民事诉讼来处置纠葛,大多时分基本就是杀鸡用牛刀。 准绳上说,假如其他行业能应用的信息技术优势也能用到法院,那劳动力密集、繁重、纸面的法院系统能够由自动化、流水线、基本无纸化的系统取代,那会成本更低、不易出错、效率更高、更平易近人。然后,高效且配备精良的法院系统,加上对法院运作称心的律师,会提升公众对整个体制的自信心。这还会有国际影响力。假如英国真想成为世界顶级纠葛处置中心,就必须求树立最先进、最前沿的系统、流程、基础设备。 但是,英国分离政府的大臣们似乎没有从信息技术着手,改善法院系统。从久远看,他们(和其他国度指导人)都会采用运用信息技术来改进纠葛处置的倡议。能够了解,目前政治家们的十万火急是削减开支,而非增加技术投资。 但讽刺的是,固然当下经济紧缩,信息技术并不是政府的省事,而是处置之道。技术投入将带来显著的成果:低价、快捷、适合、普遍的纠葛处置机制。 在世界经济衰退的中后期,等候政府给落后的法院和司法系统做出庞大投入恐怕是幼稚的想法。但是政策制定者能够引见和推进有效果的久远规划,这应该会辅佐法院逐步转型。 04 基于信息技术的法院 除了行政管理和电子工作,技术还能给法院带去什么?首先,即便当事各方齐聚法院之前,有一项技术曾经能发挥作用——电子提交,即用电子方式把文书提交给法院。这比提交一大堆纸面资料给法官和案件管理人要方便多了,特别是假如这些电子版的资料包含相互跳转的链接。 然后,在法庭阶段,信息技术显然能够用来让法官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上随庭审进程记笔记。还有三种技术自1990年代初期就开端或多或少用于世界各地法院了。 第一种是计算机辅助速记(CAT),这种技术能够让法庭发言由速记员记载下来,然后简直即时转换成文本,显现到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屏幕上。文本显现之后还能够加注解,并构成可检索的庭审数据库。 第二种是文件展示系统,确保庭审中的每个人都能同时看到一个页面——法官只需把相应的文件投放到大屏幕上,就能把整个法庭留意力集中到某一页资料上。无须再等候诉讼各方和法官来手工翻到相应文书位置。 研讨和阅历都表明,用计算机辅助速记和文件展示技术能将庭审时间缩短1/4到1/3。 第三种技术是电子证据呈示(EPE)。老话说得好,百闻不如一见。律师能够用各种各样的非口头工具来呈现证据,例如表格、图形、图示、图案、模型、动画、场景再现、模仿等。这比仅仅依赖于口头陈说要强得多。展示既能够经过法庭内的电脑显现器,也能够用投影仪放到大屏幕上。这些技术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都能够用——例如,能够用动画模仿预期进度和实践进度对比,来有力展示收工程延误水平,或者,用简明的图标而不是繁复的口头陈说来展示复杂的资金活动。 计算机辅助速记、文件展示系统和电子证据呈示在法院的真实采用率依然极低,固然这些技术能俭省时间和金钱。但的确有一些显著例外。英国新的最高法院允许电子提交、文件展示、实时速记、法官审理时运用电脑、远程展示证据。此外各个审问庭也有自身的先进系统。可惜,这些只是星星点点的绿洲,英国庭审整体上依然是技术荒漠。 (注:英国2009年组建了最高法院,取代过去几百年上议院作为英国司法终审机构,故而此处作者称最高法院为“新”) 这些系统在公开开庭中取得了庞大胜利,例如萨维尔大法官采用了高科技的“血色星期天调查”(由于展开该庭审能投入的资源相对较多)、大型商业纠葛(由于当事人诉讼预算高)、复杂刑事案件(刑事司法系统得到的信息技术投入比民事司法系统多得多)。 (注:“血色星期天调查”指1972年1月30日。当天英国政府军在北爱尔兰第二大城市德里枪击平民,致多人死伤。1998年英国首相布莱尔指定萨维尔法官重新调查事情真相。该调查直到2010年才结束,历时12年,支出2亿英镑,成为英国历史上最长最昂贵的公开调查,史称“萨维尔调查”。) 未来,很多法庭会像萨维尔调查的法庭,或者说,也像NASA(美国国度航空航天局)的控制中心。 05 虚拟法院 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并审理了一同被称为“‘甄嬛’告网易”的互联网案件。整个庭审过程均在网上完成,庭审以在线视频方式中止,当事人在线参与庭审。 假如看得更远,思索一下法院和纠葛处置的远景,我们必须求处置一个基础性的问题:法院到底是一项效劳还是一个中央?为理处置纠葛,当事各方和律师是不是必须求汇集到一个特定地点,当面向法官陈说观念?为什么不用虚拟法院或在线处置纠葛呢? 固然“虚拟法院”这个用语的含义尚未完整肯定,但普通来说是指允许视频衔接进入普通法庭。这在刑事案件中最常见,由于会有未成年证人或受威吓的证人;越来越多保释和还押候审案件也开端在监狱和法院之间采用视频衔接。一些民事案件中,在英国以外的证人远程作证,同样的措施也用于无法到庭的专家证人。其操作措施是在法庭里设置大屏幕,证人或嫌疑人显现在大屏幕上,这样就俭省了时间金钱,也维护了可能受伤害的群体。 2010年,英国司法部对此发布了一项讲演,名为“虚拟法院试点:效果评价”。依据名义结果,讲演以为部署和实施技术的成本超越了其带来的益处。但是,这些系统的成本不时疾速降落,假如批量采购就更低了。而且,讲演也认定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初次开庭完整能够用警察局和法院之间的视频衔接完成。在试点中,这降低了从起诉到初次开庭的平均时长,进步了出庭率,还俭省了把犯人从监狱送到法院的开支。 视频电话和视频会议在社会上用得越来越多——从Skype到“电子列席”(telepresence,相似增强版的Skype)——因而虚拟法院有庞大应用空间。就算不用到正式庭审,至少能够用到庭前会议,这样法官能够待在办公室,而当事各方则远程参与。 未来,律师需求亲身现身法院可能会很少,而虚拟列席将会视而不见,这也会请求律师具备新的发言和辩护技巧。我不是说虚拟法院在近期或中期就会变得无所不在,目前在英国,除了偶尔用于维护易受伤害的证人或处置还押候审案件,基本尚未用于其他庭审。但是他们会逐步变得越来越常见,对此我毫无疑问。
2017年12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商务合议庭启用“微庭审”,律师千里之外刷脸远程参与诉讼 | 图片来源于网络 06 在线纠葛处置 虚拟法庭中,法官依然要坐在某种方式的庭审室内,以传统的措施适用法律,其与传统庭审不同之处在于部分庭审参与人用过视频方式远程接入,无须亲身到庭。假如再迈进一步,虚拟庭审就会变成所谓的在线纠葛处置。 在线纠葛处置不再需求传统法庭,而处置纠葛的过程(特别是写成处置计划的过程)完整或大致上经过互联网中止。在线纠葛处置的明显例子是“网络和解”,这是一个基于网页的系统,始于1998年。 网络和解听说曾经处置了超越20万宗案件,总价值超越16亿美圆。大多数案件是人身损伤赔偿或保险理赔。网络和解采用叫做“双盲招招标”的过程——申请人与争辩人分别提交其能接受的最高和最低的和解数字。这些区间不会向对方披露,但假如彼此的区间有重合,就意味着能达成和解,最终的和解数额通常是重合区间的中间数字。 另一种在线纠葛处置方式是网上调解。假如面对面的调解完成起来有艰难,好比说双方位于异地,或者相对纠葛数额而言,见面成本太高,那就能够采用网上调解。调解是一种替代性纠葛处置(ADR),即不经过法院来处置纷争。与法院不同,调解员作为第三方来达成和解,而调解过程通常是私密的。分离在线工具和调解员,经过电子邮件通讯和在线讨论区,就能够经过电子方式来化解抵触,即电子调解。用这种措施,纠葛各方能够经过互联网化解争议,而无须聚到一个房间开会。 易贝就采用了各种在线纠葛处置技术。易贝用户每年要产生约6 000万件纠葛,基本无法想象把这些纠葛放到传统法院去处置。相反,易贝采用在线纠葛处置——快捷、高效、效果总体良好。 英格兰与威尔士司法部也采用了在线纠葛处置。2002年起,司法部开端采用“在线追偿”系统,使得没有法律阅历的用户也能追讨欠款,而不用处置复杂表格或走进法院。此项效劳涵盖不超越10万英镑的追偿权(例如未出借的欠款),允许债权人在线央求出借,跟踪追讨状态,并且假如适合的话,央求裁判或执行。债务人也能够采用这个在线系统。听说该系统每年处置超越6万宗案件,这样的处置才干超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任何一个郡法院。 简直没有律所把在线纠葛处置当回事。事实上,固然连欧盟委员会都曾经制定了在线纠葛处置的法规草案,大多数律师依然都没听过在线纠葛处置。我预测在线纠葛处置将会成为推翻性技术,彻底应战传统诉讼律师(及法官)的工作。从久远看,除了极端复杂和涉案金额严重的纠葛,我估量在线方式会成为处置纠葛的主导方式。这直接应战了律所和诉讼律师的传统工作。但这同样是庞大机遇——成为这个新兴且尚无竞争的市场中的领军人物。
2018年1月10日,北京四中院掌上聪慧法院平台上线运转,该平台综合应用人工智能、微信多路实时视频通话、人脸语音辨认等多项抢先技术,完成了网上调解、在线立案、微信庭审、举证质证、电子送达、卷宗借阅等在线诉讼效劳和远程审问全流程办案。据称其属北京法院的首个尝试,将助力高效办理京津冀跨区划案件 | 图片来源于网络 07 公正审问? 不外,有人可能会觉得虚拟法院和在线纠葛处置会要挟到大众了解的公正审问。 例如,刑事受害人及家眷,或者民事纠葛中的受害方,可能会觉得缺了当面审问对受害人不公平。基于信息技术的处置措施可能没法提供一样的结局感,而有些人认为结局感是司法过程的中心之一。另外,假如公平正义请求案件被当面审问,而当面审问必须一定的时间。假如虚拟审问或在线纠葛处置更高效,以至快过任何当面审问的合理时间,那这种效率或答应以抵消不能自己过堂的不满。还有一点十分重要,我们或许把虚拟法院和在线纠葛处置仅限于庭前会议,而把大部分最终审问以传统方式中止。 有人还有其他顾忌——他们以为审问必须在对公众开放的场所,因而任何违法行为能被公开宣布和谴责。显然这对虚拟法院不是个问题,由于经过互联网就能够公开审问,不外在线纠葛处置如何让公众监视似乎不那么了如指掌。有趣的是,假如对虚拟法院和在线纠葛处置的公开性有顾忌,那同样也应该请求对当面审问中止电视或广播直播,由于这会大大提升审问的公开水平。这曾经发作了。据报道,每天大约有9万人经过“天空新闻”(Sky News)网站观看英国最高法院的庭审直播。 至于裁判结果能否公正,我没看到明显的理由能够以为法官或者在线调解员会不够公正、独立,仅仅由于他们没有和全部或部分当事人、证人或律师身处一个屋檐下。当然,从公平正义动身,关键是在线作出的裁判结果要和传统审问的结果一样经得起揣摩。 还有其他很多值得讨论的问题。远程取得的证据是不是牢靠可信?假如证人作证时不能在法庭直面他们,会不会对法官、陪审团、律师办案不利?假如能采用三维特写视频,投放到大型高清显现器,能不能改进检查结果?在虚拟审问中,律师应该在摄像机那边和客户在一同,还是在法庭这边和法官在一同?假如远程作证的过程很可能不如身处法庭那么令人生畏,那基于远程作证的证明力是不是同样可信,作出的判决是不是同样权威和紧密? 再进一步,顺着朱迪丝·雷斯尼克和丹尼斯·柯蒂斯在经典著作《代表正义》的思绪,假如法律的主要意味之一——法庭——被取代了,这会如何冲击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了解?精心设计的在线系统能否会成纠葛处置更容纳的新时期意味?固然今天的政策制定者和行动首领恐怕还觉得虚拟审问和在线纠葛处置稀奇古怪,这些人中简直没有长大于互联网时期。关于下一代人来说,在线工作和社交将会是基本习性,他们的想法或许全然不同。的确,对未来的客户而言,虚拟审问和在线纠葛处置能共同推进取得正义,提供其他渠道均不可行的纠葛处置方式。 关于前面提出的那些问题,给出确切回答的时日尚早。无疑,我们还需求更多实证研讨与剖析。但是,目前看来并没有无法反驳的论点,没有不可逾越的法律或准绳,要叫停不时推进的法院计算机化。
2018年7月6日,全国法院首个“聪慧执行系统”在无锡上线。工作人员翻开聪慧执行系统,进入智能评价平台,选择车辆中止现场评价。 因而,固然目前的停顿看起来还步履踉跄,我预测电子工作、基于信息技术的法院、虚拟法院、在线纠葛处置会成为未来纠葛处置的主流。这才是法律人正大步迈向的未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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