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周众多的铭文记载中,“伯”的呈现频率极高,大量贵族都以“伯”为称谓,如此泛称似乎也表示不出“伯”作为“五等爵制”中的一个中高级爵位应有的位置。 “伯”的位置有时分很低,例如著名的宜侯夨簋铭文中说,周王恩赐宜侯夨“在宜王人十又七生”以及“奠七伯”,就是在赐予宜侯夨宜地隶属于王室的家族17个以及郑地的7个“伯”,由此观之,“奠七伯”就算位置不低于“在宜王人”,也位置相若,致使于天子能够将其恩赐给新建的诸侯。 “伯”有时分位置又很高,例如上文中毛伯班能够被任命为“作四方亟”的公,又如青铜器永盂的铭文中,重臣益公将天子的命令交给“井伯、荣伯、尹氏、師俗父、遣仲”五位大臣执行,可见井伯、荣伯等人应当是王朝内部位置仅次于益公的重要臣僚。 柞伯鼎,西周晚期青铜器,现藏中国国度博物馆。
在一些铭文中,“伯”以至能指挥在“五等爵”体系中位置更高的“侯”,如柞伯鼎铭文中说: 隹四月既死魄,虢仲令柞伯曰:“才乃圣祖周公繇有功于周邦。用昏无殳,广伐南国。今汝率蔡侯左至于昏邑。”既围城,令蔡侯告征虢仲、遣氏……(大意:四月,虢仲命令柞伯:过去你的祖先周公旦对周王朝有大功,昏国攻击我国的南方,往常命令你带领蔡侯到昏邑。柞伯率军围住了昏邑,命令蔡侯讲演虢仲、遣氏……) 铭文中,虢仲为王朝太师,应该是“公”,他直接命令了身为“伯”的柞伯,柞伯在作战中带领了身为“侯”的蔡侯,并且指派其通报音讯,其位置应该远高于蔡侯。 这种飘忽的位置让我们无所适从,但是假定我们不将“伯爵”看成一级爵位的话,问题将迎刃而解。在中国古代,“伯”常常作为行辈呈现,即家中排行为“伯、仲、叔、季”,“伯”为长子。依照周代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家中的长子“伯”就自然会成为宗族的宗子,因而,“某伯”实践上就是某族族长的代称。宗族之间位置不同,有的宗族兴隆兴隆,在朝廷内影响甚大,因而“某伯”的政治位置就高,有的宗族势小力弱,因而“某伯”的位置自然低贱。 在卯簋铭文中,我们能够看到这样的现象: 隹王十一月既生霸丁亥,荣季入右卯,立中庭,荣伯乎令卯……(大意:十一月丁亥,荣季引导卯进入中庭,荣伯命令卯……) 在这篇铭文中,荣氏宗族的族长就是荣伯,而荣季则多半是他的弟弟,荣季虽是荣伯的亲族,却由于没有继承权而降为荣伯的臣属,综合来看,这篇铭文正阐明荣伯的“伯”为行辈,而非爵位。 与“伯”相相似的则是“子”爵,在金文中称“子”的贵族为数不少,但是细细调查,能够发现“子爵”多寓居于三门峡以东的王朝东方地域,即原殷商王朝的统治中心肠域。而在殷商,“子”则是王朝身份最为显赫的贵族,如商王的亲属们被称为“多子”,子画、子渔、子央等贵族都常伴商王左右,依照甲骨文中的记载,“子某”应当是 “某族”的族长,与“伯”相类。 在《清华简·系年》中曾经说“武王陟,商邑兴反,杀三监而立录子圣”,此记载与太保鼎铭文对读,可知录子圣应当就是传统文献中纣王之子武庚的称谓,武庚曾被周武王复立为殷商之主,可见“录子”远非低下的爵位。 在清代道光年间,山东省新泰曾挖掘出一批青铜器,均属于名为“每刃”的杞国君主,其中两件青铜器对处置“伯爵”“子爵”问题颇有辅佐,一件青铜簋铭文为: 杞伯每刃作邾曹宝簋,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另一件青铜鼎铭文为: 杞子每刃作鼎,其万年宝。 这两件青铜器的作器者无疑正是杞国君主每刃,而每刃自称为“伯”的同时还自称为“子”,表明这两个“爵位”本就是一回事。能够推测,杞国位于山东半岛,正处于广义的殷商文化的掩盖之下,在殷商过后,身为夏王朝遗族的杞国又得到了周王朝的礼遇,因而,这个国度的君主采用了商周两族的礼制,因而将“伯”和“子”混用,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错误。 可见,“伯”和“子”都不是爵位,而是对宗族族长的敬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