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谁是真正的作家——从安德尔斯对卡夫卡的一段评价到“作家”身份的识别(车槿山老师“法国文学理论”课堂作业)
《研究还是被研究:日本二次会》,齐一民/著,北京燕山出版社2019年5月第1版。 近读叶廷芳先生的《卡夫卡及其他——叶廷芳德语文学散论》(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 年),其中有叶先生引述德国研究卡夫卡的专家巩特尔·安德尔斯对卡夫卡的评价,安德尔斯说:“ 作为犹太人,他在基督徒当中不是自己人。作为不入教会的犹太人(他最初确实是这样),他在犹太人当中不是自己人。作为操德语的人,他在捷克人当中不是自己人。作为波希米亚人,他不完全属于奥地利人。作为劳工工伤保险公司的职员,他不完全属于资产者。作为资产者的儿子,他又不完全属于劳动者。但他也不是公务员,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作家。而就作家来说,他也不是,因为他把精力消耗在家庭方面。可‘在自己的家庭里,他比陌生人还有陌生’。”(该书第27 页) 安德尔斯这段话不仅是我思索作为“作家”的卡夫卡的产生条件,以及作为“作家”这一职业和名称的界定方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作家身份”的普遍问题。 从卡夫卡到2008 年得到诺奖的勒·克莱齐奥,再到2009 年得到诺奖的德国女作家穆勒,再到萨义德,甚至到斯皮尔瓦克,似乎但凡有成就的作家以及文学理论家,在他们的生活历程中,都有过一个“生于斯”和“长与斯”以及“属于斯”的“悖论”问题,或者说是困惑,或者说的“模糊性”,而是否正是这种“模糊性”和“永久他者”的意思和反思,成为了文学作品和理解文学作品的酵母?而是否这种“他者”的感觉越纯粹越彻底,“文学”的个性和特征就越突出? 假如这种假设具备合理性和普遍性的话,那么,我们能否根据之,找到“文学”作为一种“学”的源头?或者,我们仅凭据之,就能找到文学流派和风格的内在的起源的“肇始元素”?就比如卡夫卡,按照安德尔斯的分析,他是从(1)人种(犹太人而非捷克人)、(2)宗教(犹太教而非基督教)、(3)国籍(波希米亚还是捷克、德国)、(4)阶级(有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5)职业(公务员?作家?)、(6)亲情(属于家庭还是不属于家庭)等六个方面全部模糊和没有着落的人,他是个完全彻底的“身份不明者”,我们甚至想象不出来还有比六个方面都“悖论”“异化”“模糊化”——一句话,都“没有确定性”的人了,于是,卡夫卡是占据在六层面的“全方位他者”和“局外人”、用六个“异端眼睛”打量世界描写世界的人。我们假如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在六个维度上都“异端”的人,那么他的“邪说”——由于他写下了并且留下了那些“邪说”的文字,那么,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最现代性”的作家了?我之所以使用了那个“最”字,是因为其他的“现代性作家们”也留下了现代性的作品,但他们的“边缘化”程度,要比卡夫卡小,他们没能达到卡夫卡的“六维边缘化”,举例说,2009 年获得诺奖的穆勒,她从(1)国籍(德国?罗马尼亚?)(2)职业(作家还是工厂的办事员)(3)政见(追求自由还是专制)等最多三个维度上是个“漂移者”和“困惑者”,但她的“困惑坐标”比卡夫卡的至少要少三个,比如“人种”——她不是犹太人,至少德国血统的她不会受到普遍意义上的歧视,还比如“家庭”——她并没有卡夫卡和他父亲那类的不可调和的冲突,还比如宗教。由于至少少了三个纬度的不安和焦虑,我们虽然尚未读过穆勒作品,但从“现代性”方面,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她的作品不会像卡夫卡作品那样直接答复“普通性的生存”问题,这里的“普通性”,我想说的人类的那些“通用问题”,存在和生存的问题,而不是狭窄的意识形态问题——意识形态问题不具备“生存性”,人对生存和存在问题的质询,是远在意识形态选择之前的,后者是有吃有穿(哪怕是基本的)再无“是人非人式焦虑”后的高雅一点的选择。 从“卡夫卡—穆勒”在“困惑元素数量”的对比开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方法放大和推展下去,比如,用卡夫卡和勒·克莱齐奥做对比,显然,后者在“他者元素”上比前者欠缺至少2—3 个纬度,尤其是“作家”身份的确定时间上,后者少年成名,而卡夫卡直到去世时都不是一个职业化的、能凭写作谋生的“著名作家”,换句话说,卡夫卡在“六纬异化”和“六单元悖论”上,是从始至终的。 接下来,我们再拿一些东西方具备“永恒性”“经典性”的作家和卡夫卡对照,尤其是那些“现代性”极强或始终未消失的例子,如俄国的莱蒙托夫,如中国的曹雪芹,再如日本夏目漱石。那些他们作品的主人公们大多是“多余的” “零余”的和不合时宜的。莱蒙托夫至少在阶级、职业(他是军人还是作家)两个方面是“不定式”的,他的《当代英雄》,就是对生存状态“不定式”的一种“定位”的企图,得出的结论就是一个“多余”的毕巧林;贾宝玉呢,他是曹雪芹在三四个“身份非确定性”的状况下的产物,哪些?一曰阶级的非确定——曹雪芹是贵族还是满族皇帝的家奴?在写《石头记》时雪芹还是一个贵族吗?生活状况上看显然不是,但曾经大富大贵过的他显然也是,或者还是——我于是又想到了张爱玲在“定位”上的终身漂移和飘零,二是曹雪芹和卡夫卡式“身份迷茫”的第一、二个重叠,是在他的“作家”的身份上,死前书还没写完或没出完的他显然不是个职业意义上的“作家”,更不用说靠写作谋生。 何谓“作家”?拉丁语系对“writer”“author” 的定义,我“普查”的结果,一是定义在“写”,所写的内容有诗歌、戏剧、散文,但最好是“小说”,二呢,定义在“谋生”(profession),“职业”的结果——假如是完整意义上的“作家”,必须从写作中得到过能使他们别的不再做,仅凭写作就能体面存活的收入。从这次严格定义上看,我们知道的众多伟大的作家,全部是不完全合格的“作家”,也就是说,他们在卡夫卡的第六个“漂移纬度”——“职业”上,都是半游离或完全游离的,卡夫卡不用说,他只是“写”,由于他家境富庶,他根本就不用靠稿费生活,恰恰相反,写作使他和商人的父亲矛盾重重,写作正好背离了他的辉煌的、谋生的、继承父业的道路,那么可以说,他选择的只是“作家”完整定义中的半个功能“写作”,他完全没有或根本不用靠“写作”进行经济意义上的“谋生”,也就是说,在他的“六层面悖论”中的第六个层面——“职业”上,于他,又派生或生成出一个“悖论中的小悖论”,这于他恐怕是特别的,任何想当“作家”的人无论最终成功与否,至少起初都希求在“写”和“靠写谋生”的全面意义上实现“作家”的功能和涵义,从一开始,就把“作家”中的两个元素当成了“悖论”的,只是卡夫卡式极少的人,比如身为伯爵的托尔斯泰,他无疑不是为了挣稿费写作,曹雪芹呢,恐怕是与卡夫卡同级别的“为写而写”者,绝大多数的作家,尤其是当代中国的,在“作家”的“写”和“谋生”的两重意义上,从开始就不把它们当“悖论”处理,少许的,开始是为写而写,当第一意义上的“写”的成功,把他们带入第二层面的“职业收入”的层面后,二者“殊途同归”之后,巨大的经济利益将第一阶段的“写”的动力和冲动迅速彻底地覆盖和笼罩,直至使其完全彻底地消失,那么我们看到的,就不再是一个为“写”而写作的卡夫卡、曹雪芹、托尔斯泰级别的只为“第一高度的写”而奉献生命的“作家”了,就成了英文词缀“er”——writer, 和法文词缀的“vain”( ecrivain ),就变成了只有匠气的技工。也就是说,从卡夫卡六个“离心成分”中的这第六个本身——还不用动用前五个呢,我就仿佛能隐约地测量出“作家”的分量和从他们在“职业身份坐标”上所处的方位上,大致判断作家的“文学成色”和价值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德国的顾彬那么反对中国作家为电视剧写剧本,以及世人那么担心一旦穆勒获得百万美元巨额的诺奖后再也不会写罗马尼亚人专制下的悲剧故事,等等,从这层意思上说,只有卡夫卡、曹雪芹、托尔斯泰,才是从头到脚坚决贯彻“作家为写而写”的唯一理念、对“er”/“vain” 的功利既无需求也没兴趣甚至从选择“写”那个开头,就已经早就拥有、就开始放弃、就开始逃避、就视为痛苦的“作家里的作家”。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