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就在刘姥姥二进荣国府吃喝玩乐并满载而归后,薛宝钗把林黛玉叫到了蘅芜苑,说要“审”她。这是怎样回事呢? 原来,宝钗说的是前一天老太太宴请刘姥姥时席上行酒令的事。当时鸳鸯做令官,不一时轮到了黛玉。黛玉一向才思矫捷,即席写诗都是倚马可待的,这种能够援用诗词的酒令自然不在话下。 不外由于怕罚酒,她还是有点慌张,思索不够周到,所接的四句酒令有两句固然就应令来说挺搭的,但内容却不太妥当,一句是来自《牡丹亭》的“良辰美景奈何天”,一句是来自《西厢记》的“纱窗也没有红娘报”。
宝钗所要“审”的问题,正是这个。 就这?就由于这两句就要审我们的黛玉?一些朋友就愤愤不平了。 《牡丹亭》《西厢记》不都是经典名著吗?假如家里跟黛玉当时差未几大的十多岁的孩子曾经熟读了这两本经典,能够信手拈来援用里面的名句,可不就是“他人家的孩子”嘛,褒扬都来不迭,怎样还成了问题呢? 于是这个情节就成了薛宝钗的一大罪行,这是明着故意找茬欺负黛玉啊! 但奇特的是,林黛玉听明白了宝钗说的是这件事后,反响却不是素日的能言善辩以至反将一军,反而是“想起来昨儿失于检点”,“不觉红了脸,便上来搂着宝钗,笑道:‘好姐姐,原是我不知道随口说的。你教给我,再不说了’”。 明明没什么问题啊,黛玉为什么要说自己“失于检点”,又要向宝钗讨饶,表示“别说与他人,我以后再不说了”?并且相同的意义连说了两次。 于是又有朋友以为黛玉这是被宝钗胁迫的。 可是黛玉几时屈从过他人的胁迫? 而假如真的有受胁迫的嫌疑,那么接下来听薛宝钗的一番解释,强调“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又认得了字,既认得了字,不外拣那正派的看也而已,最怕见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之后,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服,只需允许‘是’的一字”,可不是被胁迫了吧?
后来,黛玉又对宝钗说:
这番肺腑之言,可不是受胁迫能说得出的吧! 黛玉以至还说:
素日狂妄的林妹妹,居然也主动展开自我批判了,这可愈加表明不是受胁迫啊。 况且,若是受胁迫,却也正好阐明,她的“寻章摘句”恐怕是真的有问题吧? 实践上,黛玉是真诚地感遭到了自己的问题,并且感激宝钗的提示,后来就不再以为宝钗“藏奸”,而是真正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姐姐。 那么这里我们就来说几句,就这么引了两句曲词,为什么会上升到“失于检点”。
这主要是由于那两本书的“问题”——之所以加引号,是由于在往常基本上不是问题,在薛林生活的那个时期却是大问题。 也不去说这两本书是不是所谓的“禁书”,而是它们不论是内容还是言语,都是“少儿不宜”的。 这里就不触及《牡丹亭》,仅以《西厢记》为例吧,究竟我们明白知道这是宝玉和黛玉一同完好读过的。 从内容上看,用往常的话来说,西厢记讲了一个“恋情自由”的故事。这在我们往常是挺正常的了,但在当时那个时期,恋情自身在婚姻里边是基本被疏忽的,考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西厢记》的结局是张生和崔莺莺的感情胜利了,那么这也就相当于对这种“私订终身后花园”的行为给予了肯定。 我们把它对应到林黛玉的感情生活,是不是就意味着,她也能够为了自己的未来采用这种感情自由的方式呢?让自己与宝玉有了私情,以至把生米煮成熟饭,然后再来处置自己的婚姻问题呢? 假如是这样,那我们可真是把林黛玉带到坑里去了。 这个花样,《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里边林噙霜和墨兰母女倒是搞过一次。为了嫁入伯爵府,墨兰与梁家六郎梁晗有了私情并怀孕,迫使顾家晚辈为了家族颜面出面说亲,倒是顺利地嫁入了伯爵府;但结果是很严重的,顾家在京城声名受损,林噙霜也因而被主君责罚伤重而死,而墨兰在伯爵府也并不好过。
就算黛玉的思想能够自由,能够超越时期,婚姻却是不可能的。 再说书中的言语。仅就林黛玉援用过的那句曲词,似乎的确是没什么问题的,完整是美文嘛!高中语文教材上也有长亭送别片段,的确是美得紧。 然后我们再往回联想一下,黛玉和宝玉一同读了《西厢记》后,宝玉听得黛玉说“有趣”,曾经大着胆子援用了两句曲子,说“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结果黛玉听后“不觉带腮连耳地通红了,顿时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瞪了一双似睁非睁的眼,桃腮带怒,薄面含嗔”,指着宝玉骂“你这该死的,胡说了!好好儿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说这些混帐话,欺负我。我通知舅舅、舅母去”,还哭上了。 她的反响为何这么猛烈?很重要的一个缘由,就是这两句话是一种调笑,而她往常跟宝玉又并未明白是情侣关系,所以这在她的感受里面就是相当敏感了。 而假如你觉得《西厢记》里边让黛玉觉得“失于检点”的就是这两句曲词,那可就不全面了。 这样想的朋友,应该是并没有读过《西厢记》,或者只是读了其中的一些名言警句,或者是读了节选或者“洁本”。黛玉和宝玉读的这本书,是宝玉的小厮茗烟从外面私自里弄来的,显然是完本。 那么完本《西厢记》里还有哪些句子特别敏感,以至让人读了以后会有“失于检点”的嫌疑呢?
就无妨来引几句里面的曲子吧。
这里就不需求再摘录几句,来阐明露骨不露骨了吧? 或许从往常来看尺度还不是特别大,但在当时,又是十二三岁的孩子读,这个尺度的确曾经到了“淫词”的地步了。 假如我们往常有父母愿意让十多岁的孩子读这些文字,那基本上是欺负孩子还不懂里面的意义,只是觉得文采好,就像我小学初中时读金庸武侠小说,殖黾遗“降龙十八掌”“乾坤大挪移”等神奇武功了;但是林黛玉可不是普通的孩子,人家的领悟才干是远超凡人的。 试想,假如当时宴席上,除了宝钗和宝玉,贾母、邢夫人、王夫人、王熙凤、李纨以及探春等人也都读过《西厢记》,听黛玉这么当众吟了出来,会是什么感受? 姐妹们或许还不在意,贾母和邢王两位夫人会怎样想?恐怕比我们往常看到听到自己读小学、初中的孩子悍然读“小黄书”还要震惊吧! 这无疑是有损黛玉形象的。 然后,假如进一步联想到书中对私情的描写,王夫人可不得心惊肉跳,生怕她和宝玉发作什么“不才之事”啊?
贾母老太太也不会例外,我们曾在她一次听说书的时分发表评论说,那些故事里的才子佳人,基本就不是真正的才子佳人,特别是对所谓“佳人”,批判更凶:
那么,老太太会观赏黛玉脑子里有这样的思想吗? 所以,薛宝钗这次给黛玉指出来,还真的是为了黛玉好。而更尴尬得的是,宝钗并不是高高在上地责备她,而是坦诚相待,说自己小时分就读过这样的书,也险些走到野路子上去,幸而被家长及时发现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才总算是回到了正路上来;她等于是以自己的亲身经验,将心比心肠让黛玉留意自己的言行。 当然我们并不一定非得说宝钗的路才是正路,究竟像她那样可太累了;但是的确能够这样讲,宝钗指出一个女孩儿不应该走的路,的确契合当时社会的请求;至少在当时的环境里,她对黛玉所给的忠告,对黛玉立足立身是有正面作用的。 这样看来,薛宝钗给林黛玉指出这个问题,还真是有道理,而林黛玉也完整是心悦诚服地认同了宝钗对她的提示。 或许还会有朋友以为,这只不外是黛玉无心忘情而致,没必要这样上纲上线地去批判她,假如宝钗不说,包含黛玉在内,谁都忘掉了。
但是我们要知道,天下的坏事,难道都是有认识地构成的吗?譬如山林火灾,就非得是有人故意纵火吗?事实上,错误常常是在无心无意中铸成的。 重要的并不是这一次“口误”,而恰恰在于这一种“无认识”。所以聪明如黛玉,自然感恩了。 说实话,假如理想生活中我们能有薛宝钗这样的诤友,其实还真是一种福气呢!但愿我们都有。 对以上说法,朋友们怎样看呢,欢送讨论! (网图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