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新政,一纸“限公寓令”让买了公寓的邻居相当难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有关商服类产品的规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置办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寓居运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实施之前,已置办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前方可再次转让。” “3·30”新政当晚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树立委员会发布了《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但该解读依旧对“新政之后个人置办的二手公寓和商铺能否能再次转让给个人”这个问题,没有明白的阐明。 “(三)一手商服类物业只能出卖给法人单位作为商业、办公运用,再次转让时也只能出卖给法人单位。” 新政出来后第二天,小怡先后咨询了房管局和住建委,他们的回应是:等细则! 细致文章戳下面题目查看: 今日据PLUS群友“伯爵在城堡”爆料,一份名为《广州市不动产注销中心文件》的内部文件流出,透露了新政后置办的二手公寓和商铺的转售问题: 2017年3月30日后个人置办的商服类物业,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方可再次转让,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能够转让给个人! 小妹向多位业界知情人士处得到确认,本文件内容属实。 由于官方尚未有正式发文通知,最终音讯以官方发布为准。敬请关注。 文件部分截图 专家解读 方圆资产管理首席市场剖析师 邓浩志 广州公寓调控学习北京让人觉得意外,细则解读是“回头” 原调控政策关于公寓销售对象的表述并无歧义,3·30前在个人手上的公寓可转给个人,3·30后转让的必须转给法人,即再接受的个人契合3·30后购入条件,适用于只能卖给企业法人。所以这次广州的政策细则其实是重新定义了政策,对个人手上的公寓网开一面,允许无限次转给个人,留了生路。 3·30公寓限卖新政出台后,市场反响极为激烈,简直一切个人公寓持有者都觉得失望,固然原计划允许转让一次,但由于之后只能卖给法人,所以市场基本就不可能找到愿意接手的卖家。此次政策的“回头”,不扫除可能由于触及民众利益过大,影响范围太广而做出的调整。 北京住宅长期缺货,所以公寓早已火爆,价钱岂但高,而且几近脱销。广州状况和佛山相似,住宅固然很火但商业库存并不少,本应鼎力扶持的,但调控竟让人意外地选择了学习北京。再加上佛山商改住政策或近期出台,方向更多倾向辅佐消化库存,所以很难说广州目前能否有点后悔。 抑止公寓买卖只合适北京、上海等极个别公寓都很火的城市,广州这个房地产二线城市效仿得有点过头了,目前已是欲罢不能。彻底冻结了商办物业的买卖,拖死部分房企不说,肯定还直接影响商办土地的出让,中央财政、税收都受冲击,而且商办库存一定持续增加,看不到任何希望。 广州中地行副总经理 郑隽宸 受惠的只是部分买家 能受惠的恐怕只是3·30后向二手市场置办商办项目的买家,出证后2年再次转手不受限。 大源按揭总经理 郑大源 细则没有矛盾也没有变更,无所谓放松 当时新政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由于一手楼的业主肯定是展开商也即肯定是法人。3·30新政没有提及二手。是大家误解了,从3·30新政到今天传播出的细则,没有矛盾也没有变更,无所谓收紧放松。总的来说,就是法人只能卖给法人,个人能转给个人,也能转给法人。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 黄韬 细则是弥补了疑问 其实之前只是说新政前买的公寓能够转个人,但没说新政后买的二手公寓能不能再转个人,这个就弥补了这个疑问。 来源:搜狐焦点 声明:一切权归原作者具有,如有侵权请联络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