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光一闪】 关于矿大等受捐方来说,经过这次“雷声大、雨点小”的捐赠事情也会吃一堑长一智。 蒋光祥 近日,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1100万元捐赠未实行成失信被执行人一事登勺嫦妊,资料显现,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迎来110周年校庆,2008级校友吴幽公开宣布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这笔捐赠被称为该校历史上最高捐赠纪录。一时间,成为矿大校友间的美谈。其后的新闻报道显现,捐赠仪式后,多家媒体对吴幽及其创建的公司中止了抢手宣传报道。吴幽也作为彼时最小捐赠者(90后)上榜中国捐赠百杰榜(2019年)。但直至吴幽4年后被母校起诉,这1100万元分毫没有到账。 据报道,吴幽大二就曾经停学创业,但依旧将母校作为梦之起航点。24岁时成立镜湖资本,这一名字也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的内湖——镜湖,可见对母校情真意切。吴幽创业胜利后以巨额捐赠这一方式表白对母校培育和容纳的感激,可见其也愿意将对母校充沛的友谊落到实处,学校也投入了各种人力、物力,来配合宣传,本可作为佳话传播,对其他校友也会有示范效应。由于校友是学校的可贵资源,除了最直接的捐赠外,关于母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都会有辅佐和支持。但走到今日对簿公堂的局面,其他校友自然五味杂陈,对其中有些人未来的捐赠可能性,当然也会有影响。但眼光放久远去看,矿大此举,关于整个中国的捐赠、慈悲事业来说,会起到一个很好的纠偏作用。 实践上,在捐赠仪式后公开宣传其投资履历的时分,吴幽就曾经被部分校友看出不短冖,由于其自称对几部电影的投资都有公开资料可查询证伪。而“作为天使投资人管理47亿元人民币基金,马云、雷军的座上客,资助过数千名孤儿”也均禁不住揣摩。关于其今日的被“打脸”,这些校友也早有预见。这究竟不是毕业10年同窗会上酒后的吹嘘,由于从民法角度来看,这是“诈捐”,也是对母校的“白嫖”。所谓”诈捐”是指在公益捐赠场所承诺捐赠而不实行,在这个过程中捐赠人曾经取得了名誉,却不实行捐赠义务,因而能够构成债权债务关系,违法但不是立功,受赠单位或个人能够启动民事诉讼主张权益。假如不是公收场所承诺的捐赠,而是属于口头承诺的双方面行为,实行了才算数,若不实行就是放弃捐赠,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所以小范围吹嘘没事,也不存在以诈捐来交流名利这样的等价物,但从个人道德层面,常常为人所不屑。 在此之前,我们更多关注的是明星的诈捐,企业家等能人的不守诺,常常被我们所忽视。当然,我们也置信,不到万不得已,即便是普通个人,也不太会随意违犯公开承诺,特别还是带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承诺,何况还是对自己深爱的母校,由于公开捐赠自身也是一件名利双收、双赢的好事。固然过去几年生意不好做,吴幽在收获名声、立大好人设之后,却没有付出丝毫,将哪怕百万、十万或者相应的等价物给到母校,也没有给出一个分批兑付时间来彰显诚意,这就难以埋怨母校耐烦尽失,有被诈骗的愤恨。近些年国内慈悲行为的公信力也还停留在一个需求提升的层面,矿大选择去法院起诉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并无不妥。 颇具黑色诙谐意味的是,回想早期公开报道,吴幽曾用“雷声大、雨点小”来概括自己的投资与行事,在他眼里,“雷声大”是指有大幻想,大目的,敢想。而“雨点小”代表的是做小事,在投资决策中落脚点要小,在工作与生活中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往常来看,“雷声大、雨点小”完整回归字面意义,可谓自我预判。但关于其母校矿大等受捐方来说,也会吃一堑长一智,最少在看到捐赠方部分履约之后,才干同意配合站台。 (作者系上海基金从业者) 本报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念,特此阐明。 |